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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文化几地争”未见得是坏事(2)

时间:2011-06-10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佚名    人浏览
其中鲜为人知的河南洛阳市宜阳县的西游传说十分丰富,地方百姓在明以前的数百年来传承不绝。这里有与佛教东传著名佛寺白马寺齐名的灵山寺,有据称为吴承恩写作原型的花果山,有一大批与《西游记》有关的民间风物、民间传说、民间俗信、民间祭祀、民间风俗。诸如什么碑刻史料、民间的大圣崇拜、大圣庙、大圣歌、大圣舞等等,于外界几乎是闻所未闻。所以,宜阳县过去把这些民间文化一概视为封建迷信,不予承认。如今采取尊重民间的

其中鲜为人知的河南洛阳市宜阳县的西游传说十分丰富,地方百姓在明以前的数百年来传承不绝。这里有与佛教东传著名佛寺白马寺齐名的灵山寺,有据称为吴承恩写作原型的花果山,有一大批与《西游记》有关的民间风物、民间传说、民间俗信、民间祭祀、民间风俗。诸如什么碑刻史料、民间的大圣崇拜、大圣庙、大圣歌、大圣舞等等,于外界几乎是闻所未闻。所以,宜阳县过去把这些民间文化一概视为封建迷信,不予承认。如今采取尊重民间的态度,将其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利用,是值得肯定的。诸如此类还有花木兰传说的湖北、河南之争,董永传说、七夕传说、孟姜女传说的多地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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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相关的还有曹雪芹故里之争,几乎就是学者之间的学术、学派之争,引发出地域之争。既然学术以百家争鸣为上,此类地域之争作为艺术争鸣的一种表现形式,又何不让它存在下去呢?它为我们增添了一种别样的文化风景,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地标性图景。 本文来自华艺美术世界网

还如,我国有许多神话、传说的人与事分布甚广,成为文化争名的焦点。黄帝、炎帝自不必说,仅看大禹传说,就西自川、甘、陕,东至江浙,广有传布。《左传》就有“芒芒禹迹,画为九州”。已发现的西周中期的青铜器铭文中就有记载:“天命禹敷土,随山濬川,乃差地设征。”大禹治水传说可上溯至3000年前。而“禹生石纽”、“禹兴于羌”等说法,自古就不绝于史籍。所以,羌族长期以来以禹为其先人,至今奉祀;北川、汶川、茂县等羌族聚居地,大禹传说、祭祀、民俗十分丰富,令人惊叹。这样的民间文化传承,不予以承认或尊重,是不可理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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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伯与祝英台的传说也呈现出繁杂的流布。自东晋以来,此传说见于史籍,从浙江宁波、杭州、上虞,江苏宜兴,一路北传直至全方位扩散,达于朝鲜半岛、东南亚半岛等地。有趣的是,这则几乎可以说是纯粹的口头传说,在传播中带上了物化的造型和“史迹”。众多传说地都有碑刻、祝家庄、马家庄、书院、草桥、合葬墓、祠堂、庙会等等,无不煞有介事,莫辨真假。山东济宁晚至2003年还发现了明代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墓记碑》,追溯该传说汉代就是邹县的一个真实故事。此地也有马坡,有梁祝读书处等等。2003年,国家邮政总局发行一套五枚梁祝邮票,引发争抢首发式大战,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四省六市都要求在本地举办邮票首发,都以为自己是梁祝传说正宗。最后,国家邮政总局不得已在全国四省六地同时首发,才平息这场风波。实际上,这种无奈的选择,恰恰是最明智、最科学的选择。它的核心意旨,传达了这样的理念:传说没有唯一,传说不拘于一地,传说不以物证为实,传说传布越广越有意义和价值。这种学术理念,其实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核心的学术观念。 中国星翁艺苑

我们可以说,绝大多数的文化之争,都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而这种遗产的核心价值就是广为流传,变异多样,具有跨域、跨境、跨民族、跨族群、跨社区分布的特性;它也有许许多多的物化遗迹附着其中,但它的文化价值不以这样物化遗迹的文物地位为价值标准,即是以其口头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为文化价值。可惜,我们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普及还很不够,人们多用“文物价值”套用这些“非遗”的文化价值,所以,要以物说事,以唯一性排他性为准绳,只许我有,不许你在,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这才常常“争夺”激烈,也闹出许多无端烦恼,让人嘲笑,因此把一种文化保护变为一出出闹剧。这可以说是众多“非遗”各地争抢的最大文化误区和文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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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绝大多数争执发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神话、传说、风俗等)领域,争执者对此一新型文化遗产特性不尽了然,以为共享会分散其文化品质;而专家学者们的批评,我所见的是同样的问题和毛病,即学者多为历史学、文物学、文化学者,鲜有“非遗”学者发声,这样的批评之声,所用的尺子,同样是历史学、文献学、文物学的,是排他的、不承认传播传承和活态流布的,是见物不见人的,是唯“物”的学术立场。 copyright Artworld.cn

这实际上等于是用一把奇怪的学术尺子在丈量完全不同类的另一种文化。这样的批评,能有多大的学术力量,可想而知。可惜,这些声音一定程度影响了我们的决策和政策。至少,我个人以为,把虚构人物或虚构文化列入非文化,打入不得被承认的境地,是对口头文学、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极大误解和歧视,也是与我国“非遗”保护精神相违背的。君不见,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几地共有、多地并存、跨域分布、全国流传的项目比比皆是。不见容同名文化分地而治,岂非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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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看来,很多的文化争抢,很多的“虚构文化”,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四散分布、广为流传,就是一个要重新思考、重新定位、重新辨析的事情。不知读者诸君以为然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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