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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的艺术特征(2)

时间:2011-01-25 来源:华艺美术网 作者:子牛    人浏览
对自然美的要求,体现为两个层次。 第一,从作品的形体联想到自然物的种种情态。对这一层次的表述,主要集中在东汉至魏晋时期。 传为东汉末期著名学者蔡邕所著的《笔论》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西晋卫恒的《四体书势字势》称赞古文说:其文类物有方。日处君而盈其度,月执臣而

对自然美的要求,体现为两个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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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从作品的形体联想到自然物的种种情态。对这一层次的表述,主要集中在东汉至魏晋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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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为东汉末期著名学者蔡邕所著的《笔论》说:“为书之体,须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若虫食木叶,若利剑长戈,若强弓硬矢,若水火,若云雾,若日月,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西晋卫恒的《四体书势·字势》称赞古文说:“其文……类物有方。日处君而盈其度,月执臣而亏其旁;云委蛇而上布,星离离以舒光……就而察之,有若自然。”又引蔡邕《篆势》:“或龟文针裂,栉比龙鳞,纾体放尾,长翅短身。颓若黍稷之垂颖,蕴若虫蛇之棼缊。扬波振撇,鹰跱鸟震,延颈胁翼,势欲凌云。”引崔瑗《草势》云:“草书……抑左扬右,兀若竦峙,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传为卫夫人的《笔阵图》甚至对七种汉字基本笔画都提出了象物的书写要求:比如要求“横”如千里阵云,隐隐然其实有形;“点”如高峰坠石,磕磕然实如崩也……当然,这里的“象”并非外形的直接描摹,而是质感、力感或势的相似。 中国星翁艺苑

  传为蔡邕所作的《九势》把上述种种表达,加以哲学化,提炼为书法艺术的生成论,说:“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自然美是书法美的源本,它通过作品的“形势”而展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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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楷隶文字通行以后,抽象点划全面取代了残存着物象轮廓特征的篆书线条,从形象中直接领悟物象之美已不太容易,于是对书法自然美的体验,更多地转向深层次的精神、气势。 华艺美术世界网

张怀瓘《书议》认为,书法“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这一相是“无形之相”,是取千变万化的自然之神意(而非外形)融铸而成的书法形象。韩愈赞誉张旭说:“观于物,见山水崖谷,鸟兽虫鱼,草木之花实,日月列星,风雨水火,雷霆霹雳,歌舞战斗,天地事物之变,可喜可愕,一寓于书。故旭之书,变动犹鬼神,不可端倪。”翁方纲甚至说:“世间无物非草书。”在这个层次上,韩愈的“寓”是很重要的一个术语。“寓”就是寄托,自然之神意,寄托在书法的形象之中,为人所感知。——“形”与“象”不是在“物”(对象)的外形情态上(客观),而是通过“人”(主体)对“物”的精神意态的感受上(主观)得到统一。 华艺美术世界网

清代书学家刘熙载提出:“书当造乎自然。蔡中郎但谓‘书肇于自然',此立天定人,尚未及乎由人复天也。”强调“人”的行为应当体现“天”的精神。一方面是“肇于自然”(客体向主体),一方面是“造乎自然”(主体向客体),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观念,在此完成了书法学领域内表述的完善。 copyright Artworld.cn

四、书为心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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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雄说:“言,心声也;书,心画也。”这句话,本是用来描述文章意义的,但后来却成为关于书法与人的关系命题的经典论述。刘熙载《书概》说:“扬子以书为心画,故书也者,心学也。”把它上升为对整个书法艺术审美本质的一种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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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是人的创造。书法与其他一切艺术一样,必然反映创作主体的心智、性情、修养乃至技术能力等方面的特征。早在汉代后期书法的艺术性质初步被社会所承认的时候,赵壹就已经指出这一点:“凡人各殊气血、异筋骨。心有疏密,手有巧拙。书之好丑,在心与手。”传为锺繇所作的《笔法》说得更加简洁:“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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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书法艺术在此方面的表现,又体现出相当明显的特殊性。唐代张怀瓘说:“文则数言及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可谓得简易之道。”文章言志抒情,犹可饰伪,而书法则无从遁形。 内容来自A r t w o r l d . c n

  文章可以模仿,而书法在学习过程中虽然也模仿,甚至有些传世经典作品就是拟作;但即使是最严格的手工复制,也必定会留下书写者本人特点的蛛丝马迹。故唐代孙过庭《书谱》说:“虽学宗一家,而变成多体,莫不随其性欲,便以为姿。质直者则俓侹不遒,刚佷者又掘强无润,矜敛者弊于拘束,脱易者失于规矩,温柔者伤于软缓,躁勇者过于剽迫,狐疑者溺于滞涩,迟重者终于蹇钝,轻琐者染于俗吏。” 本文来自华艺美术世界网

  文章可以反复地加工修改,而书法创作具有不可重复性和不可逆性,可以捕捉书写者的即时情绪和心态。孙过庭分析王羲之的各件作品说:“写《乐毅》则情多怫郁,书《画赞》则意涉瑰奇,《黄庭经》则怡怿虚无,《太师箴》有纵横争折。暨乎兰亭兴集,思逸神超;私门诫誓,情拘志惨。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因此他认为书法可以“达其情性,形其哀乐”。清代王澍完全赞同他的分析,并且引申来评判颜真卿的作品:“《祭季明稿》心肝抽裂,不自堪忍,故其书顿挫郁屈,不可控勒。此《告伯文》心气和平,故容夷婉畅,无复《祭侄》奇崛之气。所谓涉乐方笑,言哀已叹。情事不同,书法亦随以异,应感之理也。”项穆《书法雅言·心相》对此作了简明的总结,明确地把书的“相”作为已经显现的人“心”。他说:“书之心,主张布算,想象化裁,意在笔端,未形之相也。书之相,旋折进退,威仪神彩,笔随意发,既形之心也。” 中国星翁艺苑

既然书相即是人心,则关于人心的各种要求,也就相应地在理论上被提出来,对书法审美作出规定。刘熙载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虽然他没有明确提到“德”,然而“德”却是“如其人”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唐代颜真卿地位的确立,主要是在宋代,而使他成为唐代书家冠冕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他的“忠孝”形象。黄庭坚认为,苏轼之能拔萃于宋代书家,根本的原因在于他的学问文章之超卓:“余谓东坡书学问文章之气,郁郁芊芊,发于笔墨之间,此所以他人终莫能及尔。”道德、学问、文章,都是人格的一个部分,如何转化为书法的形象,其实是非常复杂的一个问题,并非如此简单的关系。但是,这样的强调,使书法艺术与中国文化中关于人与社会关系的许多观念能够紧密地联系起来,对于提高书法艺术的社会价值、社会意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华艺美术世界网

 第二节 中国书法史的分期 copyright Artworld.cn

  中国书法艺术源远流长,从文字产生的那一刻起,我们的祖先在书写、刻契或铸造它们时,就在其中倾注了自己的聪明智慧,进行了艺术创造。岁月使我们失去了许多这样的作品,但也保留了大量的杰作。它们真实地记录了我们的前辈在书法艺术园地里留下的足迹,不仅展示给我们以美的魅力,而且也从一个侧面透露了各个历史时代的社会文化,各个书家的心路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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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生活离不开历史,人类的发展不可能割断历史,人类的精神生活更需要历史。书法作为中国人的一种重要的精神活动方式,是深深植根于历史中的。要欣赏、学习书法艺术,必须了解它的历史。只有了解了历史,我们才能全面把握一位书家、一件作品的深刻意义,才能更好地领悟和学习。
(责任编辑:Ivan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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